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量化评分标准表
单位名称: 地址:
序号 |
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 |
满分分值 |
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考核办法 |
现场考核得分 |
||
1 |
主体资格
|
开业时间 |
三个月及以上1年以下得2分。每增一年加1分,最多加3分。 |
5 |
《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2 |
医疗机构 登记注册 |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须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卫生健康等相关行政部门规定执业条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4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
|
3 |
社会信用 |
社保和 劳动用工 |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在册人员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册人员未参保1人扣1分,最多扣2分。 |
4 |
工作人员花名册,由经办部门核查。 |
|
4 |
执业规范 |
医疗机构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未有被卫健委、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且无重大医疗事故;同一法定代表人(投资者)主体相应医疗机构两年内未因严重违约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得5分。未符合其中一项或信用平台列为信用黑名单的,本项不得分。 |
6 |
从相关部门调取有关信息,视标准酌情赋分。 |
|
|
5 |
服务能力
|
临床科室 数量 |
1、住院医疗机构:10个以上得5分;5-9个得4分;3-4个得3分。 2、门诊医疗机构:5个以上得5分;4个得4分;3个得3分。 3、专科诊所:本项得满分。 |
6 |
提供相关资料,结合现场查验 |
|
6 |
药品数量 |
住院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1500种及以上得6分;1000种及以上得5分;800种及以上得4分;600种及以上得3分。 门诊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1000种及以上得6分;800种及以上得5分;600种及以上得4分;400种及以上得3分。 诊所:医保目录内药品800种及以上得6分;600种及以上得5分;400种及以上得4分;200种及以上得3分。 |
6 |
现场查验 |
|
|
7 |
在本医疗机构注册并专职在岗的执业医护人员 |
1、住院医疗机构:100人及以上得6分;50-99人得5分;49人及以下得4分。 2、门诊医疗机构:10人及以上得6分;6-9人得5分;3-5人得4分。 3、诊所:5人及以上得6分;3-4人得5分;1-2人得4分。 |
6 |
提供相关资料 |
|
|
8 |
在本医疗机构注册并专职在岗的执业药师人员 |
1、住院医疗机构:3人及以上得6分;3人以下得4分。 2、门诊医疗机构:2人及以上得6分;1人得4分。 3、诊所:2人及以上得6分;1人得4分。(牙科诊所本项得满分) |
6 |
提供相关资料 |
|
|
9 |
医疗业务 用房面积 |
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须达到1500㎡;综合门诊部面积须达到600㎡;普通、专科门诊部面积须达到300㎡;诊所须达到100㎡。医疗用房如有隔层的,隔层的层高不得低于2.5米。未达标本项不得分。 |
6 |
医疗用房产权、使用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及复印件,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
|
|
10 |
规范管理
|
质量管理 医疗安全 |
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能确保医疗安全,经卫健委年检合格。 |
5 |
提供相关检查信息。 |
|
11 |
购、销、存等 信息化管理 |
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制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就诊信息管理系统、药品耗料进销存信息管理系统,已实时录入全部环节数据且与原始票据核对数据一致的,本项得8分,可查询3个月及以上数据的,加8分。现场抽查10种药品(有中药制剂的适当增加品种数),误差数量小于20%的,扣2分;误差数量在20%-40%的,扣4分;误差数量在41%-60%的,扣6分;误差数量大于60%的,扣8分。 |
16 |
结合现场查验视标准酌情赋分。 |
|
|
12 |
价格管理 |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得6分。发现一处扣一分,直到扣完为止。 |
6 |
查看台账。 |
|
|
13 |
费用清单 |
按规定提供药品、检查、治疗、服务收费清单的得6分。 |
6 |
结合现场查验视标准酌情赋分。 |
|
|
14 |
管理制度
|
有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得12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人员执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得4分;有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得4分。相关制度未建立,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与经营相符的会计核算与账册报表,得4分。未能提供一个季度以上会计核算与账册报表的本项不得分。 |
12 |
结合现场查验视标准酌情赋分。 |
|
|
15 |
执业管理 |
执业范围 |
严格按照核定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得6分。存在超范围执业和跨类别执业等违法行为,本项不得分。 |
6 |
提供相关检查信息,结合现场查验 |
|
分值合计 |
100 |
|
|
评分人员(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