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现将《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服务协议备案登记表》发至市医保经办处及各县区医保局,表1适用于市本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协议备案的登记,表2适用于各县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协议备案的登记,表3适用于各县区局内部自行签约备案的协议。请相关单位自行下载表格,并按照《关于规范医保定点机构服务协议备案工作的通知》(安医保发【2021】8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协议备案审查程序,及时报送备案。
定点协议登记表1.xlsx
定点协议登记表2.xlsx
定点协议登记表 3.xlsx
2021年2月1日
市医保局法监科 0915-888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