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要闻动态> 今日要闻>正文详情

市医保经办处与市中心医院续签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21-04-02 09:02 文章来源:转载



   3月31日上午,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组织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举行2021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仪式,市医保局医保处领导、市本级定点医院院长、医保办主任约30人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市医保处处长田先玉与中心医院院长杜清华签订了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双方就建立真诚互信的医保合作关系进行了深入交流。医保协议续签,实现了“一对一”协议管理,对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增强行业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