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医保局查处一例外伤骗保未遂案例:2021年1月15日,岚皋县医保局负责外伤稽核人员在审核外伤人员袁某某的外伤调查表时,发现其受伤原因填写为山体滑坡压砸受伤,医疗费用高达7万余元。经过审核人员查看病历资料和询问伤者本人等,发现该患者住院时间(2019年12月12日受伤)和伤情及本人叙述严重不符,因此引起了审核人员的高度怀疑。通过多次向袁某宣传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袁某仍任坚持声称是自己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强烈要求岚皋县医保局及时予以外伤审批并要进行医疗费用报销。岚皋县医保局对其受伤原因界定工作高度重视,多途径调查其实际受伤原因,与县公安局成立外伤调查专案组,一行五人驱车两千余公里远赴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临县、柳林县等地开展外伤实地调查。经多地走访调查,取证笔录、视频资料二十余人份,核实袁某某于2019年12月在吕梁市离石区某铝矿井下作业时受伤,受伤后该铝矿已按照工伤程序将患者医疗费、务工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全部支付到位,至此袁某外伤受伤的真实原因得以查出,其行为已涉嫌欺诈骗保。对袁某的上述行为,虽然欺诈骗保未遂,但行为恶劣,局党组根据联合调查组的意见及建议,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家庭实际困难,故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岚皋县医保局经办工作人员当面道歉,并就此次教训做深刻反省,并作出停止袁某医保待遇一年的决定。
岚皋县医保局虽成立两年多,在法律、政策和机制逐步健全的情形下,立足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积极建立由医保、公安、卫健、财政、发改、人社、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待遇。
此次欺诈骗保未遂案件的成功告破,是在建立“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后的首次多部门联合办案,且成效显著,警示教育意义极大,今后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好“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职能,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实行欺诈骗保零容忍,切实保护好医疗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