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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组织签订二级医疗机构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21-04-20 15:02 作者:许奎峰 文章来源:旬阳县医保局

    4月16日旬阳县医保局召开县二级公立医疗机构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签订会议。旬阳县医保局、医保经办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政办股、城乡医保股、职工医保股、医疗保障股负责同志和旬阳县医院,旬阳县中医院、旬阳县妇幼保健中心的院长、分管副院长、医保科长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组织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保门诊互济保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三是县医保局和经办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对2021年本医疗保险协议落实和2021年医保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和安排部署。


    关于2021年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协议落实,会议指出,2021年基本医保协议做到了“四个体现”:即,一是协议内容体现了依法管理。2021年医保协议,全面体现了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和国家医保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的规定要求。二是体现了医保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医保协议要求全面执行2021年医保目录、全面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落实总额付费预算、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核心管理要求,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用药保障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集采平台价格,“两票制”、药品及耗材“零差率”销售等基本规定要求,确保国家医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地,努力让城乡参保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三是体现了从严管理要求。传导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压力,严打“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加强综合手段运用,推进审核规范化,实施数据全覆盖审核+5%抽审制度,飞行检查进一步细化要求,实行整改报告制、备案制、销号制,及时跟进强监管。分层分级处罚指标更加细化,协议相关条款明确了对轻微到较重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即从约谈通报到医保基金2~5倍数量的违约扣款,从不结算医保基金直至到解除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都做了明确约定。四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强化考核的原则。细化了考核指标,明确将在半年、全年时组织进行协议执行考核;医保部门将患者满意度纳入考核,切实体现了政府作为出资人、购买优质医保服务的基本要求和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体系的最终要求。
    关于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2021年的医保工作重点,会议强调,要做到“五个共同努力”。即,是共同努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今年首次将群众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信任度进行测评,倒逼医疗机构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二是共同努力,确保已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对飞行检查反馈问题、审计报告反馈问题开展“回头望”,建立整改台账,不断消除存量、严控增量,确保审计、检查通报的问题整改清零,积极构建医保基金使用的内控长效机制。三是共同努力,确保医保关键改革措施落地。主要包括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使用、发票管理、电子医保码的推广、新的价格调整执行等问题,全面进行研究落实,统筹做好安排。四是共同努力,抓紧医保政策的规范。对外伤复核要求、住院病人3天以内医保备案制度执行、挂床行为等进行检查和排查,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出现。五是共同努力,抓好医保经办团队建设。共同推动医保监管、基金使用规范化,通力协作,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和改善群众就医和医保办理的体验,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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