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要闻动态> 今日要闻>正文详情

安康市医保局长邝贤君带队检查核酸检测项目降价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08-16 17:36 作者:郭晟 文章来源:市医保局

8月16日,安康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邝贤君带领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赴中心城区医疗机构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降价落实执行情况。


检查组分别赴安康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汉滨区第三医院、残联博爱医院,通过走访患者、查看系统、抽查收费票据等方式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降价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各医疗机构均能严格执行《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安医保函[2021]124号)要求,于8月15日将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80元/人次降为60元/人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