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市医保局党组确定的“听民声 察民情 解民忧”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汉阴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紧扣工作实际,在十项医保业务上大幅精简经办流程、简化报销资料、压缩办理时限,用“简化”提升效率,以“零距”贴心服务。
简化之一:简化外伤报销程序。原外伤患者报销,先由本人填写《汉阴县医保意外伤害调查证明表》,提供无第三责任人的三人证明,再由村调查、镇核查并签字盖章报医保中心审核后纳入报销。简化后,外伤患者报销只需由本人签署《外伤医保病人知情承诺书》,符合报销范畴的,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简化之二:简化慢特病证办理程序。原慢特病登记办证由二级以上医院负责诊断并出具相关资料、镇卫生院受理初审、县级医疗集团审核、县医保中心进行复核认定。简化后,县域内的直接由县级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断、受理、审核、认定,报医保中心复核备案;县域外资料齐全的可直接在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各镇卫生院申报,县医保中心审核认定。
简化之三:简化医疗救助申报程序。原申报程序为未纳入系统“一站式”医疗救助的因病致贫风险户,通过个人申请、村核实、镇入户及初审,然后报县医保局复核,并联合县财政局召开联评联审会议通过后,再予拨付医疗救助资金。简化后,凡汉阴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信息平台》推送的数据,属未享受医疗救助的已参保城乡居民,取消原农户申请、村级核实、镇入户及初审等环节,只由各镇收集身份证号和打卡帐号,直接报送县医保局纳入医疗救助,与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通过财政惠农系统打款到户。
简化之四:简化参保信息修正程序。原修正程序为参保人报销时发现参保缴费信息错误,需先到税务部门打印本人当年完税证票据,然后到本镇社保站窗口核实确认并修改信息,最后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简化后,直接由窗口报销人员在县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处理微信群内反馈错误信息,县医保中心业务人员受理修正,患者当场报销。
简化之五:简化特殊治疗备案程序。原特殊治疗备案由镇卫生院备案,送县级医疗集团审核,再报县医保中心通过。简化后,病人直接在就医医疗机构或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备案后即可报销。
简化之六:简化特殊药品备案程序。原特殊药品备案需医疗机构填写特殊药品审核表,到县医保中心审核、上传,再到县政务大厅窗口报销。简化后,由医疗机构上传,电话告知县医保中心业务人员审核后,即可报销。
简化之七:简化职工大病救助报销程序。原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需于次年3月前备齐相关资料到县医保中心办理报销。简化后,对特殊患者或病逝职工,只要资料齐全,随来随办。
简化之八:简化职工产检报销程序。原职工产检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产检费用需备齐资料在县医保中心办理报销。简化后,产检人员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实行实时结算。
简化之九:简化异地就医报销资料。原异地就医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参保证明、特殊身份证明、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外伤患者需提供外伤调查证明、生育者需提供准生证明等九项资料进行精简。简化后,只需提供住院发票、住院病历、银行卡号。
简化之十:简化医疗机构报账资料。原统筹直管医疗机构报账审核需按月提供汇总表、明细表、结算单、清单、诊断证明、发票、病历、外伤患者需提供外伤调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需提供转诊单和民政介绍信、生育者需提供准生证明等十项资料。简化后,只需提供明细汇总表和发票。
通过简化十项业务经办程序和资料,既方便了群众报销,又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事情,打通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实事好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医保这个最大的民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医疗机构的赞许、广大群众的满意,有力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