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为充分发挥药品集采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让国家医保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惠及更多群众,汉阴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严格按照《安康市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严格测算、严格考核,现已全面完成第一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全县共有12家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合格,共计核定拨付第一批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43.64万元。据悉,此次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共计25种,中选价格平均降浮25.56%,单品最大降浮达97.76%,全县共结余医保资金49.7万元。
当前,该县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医保结余留用工作已全面启动。预估,今年全县实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保结余资金将达2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