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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22 16:10 文章来源:

李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医保部门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后,公立医疗机构收入主要源于医疗服务。因此,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既是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医保部门工作的重点。正如您建议中指出的,当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面临诸多困难,一是诊查费等部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和技术水平的项目价格明显偏低,影响服务质量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跟不上医疗技术水平发展,很多新项目新技术尚未纳入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开展了无法计费,套用其他项目编码就是违规。三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权限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级以下医保部门只能逐级上报,无权自行制定,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新项目新技术在临床的普及应用。

针对这些问题,市医保局成立以来,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权限,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中省关于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工作部署,我市于去年4月1日起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提高了908项城市公立医院、321项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用以弥补医疗机构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二是整理规范历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针对我省不同类别公立医疗机构分别执行2017版和2011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且各类价格先后多次调整修订的实际,我局将2012年之后省市政策调整内容全面规范整理,汇编形成1676项明确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发执行,做到价格收费有据可依。三是核定公布现行有项目无标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随着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提升,之前很多大医院开展的项目一二级医疗机构也可以开展,但一些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只有三级收费标准而没有一二级标准。为此,我局及时收集整理并汇报省局,核定公布了一二级医疗机构项目价格572项,有效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项目无法收费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一是做好调价准备。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对明显偏低及不适应现行医疗技术水平的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加强政策培训。适时组织对各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解。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按季度收集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调整申请,及时初审上报并做好对接,争取新项目新技术尽早在我市落地。同时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继续审核制定有项目无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深化三医联动。着力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和大型检查费用,利用腾出来的空间提升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五是创新医保支付。进一步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向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技术水平的医疗服务项目倾斜,理顺比价关系。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恳请您继续为我局和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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