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甫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康养工作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医保局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一是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定点资格和医保支付范围。按照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2号令)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均可以申请医保定点。经评估验收获得定点资格后,其提供医疗服务时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均可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我市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以按照行政审批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就近申请医保定点。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已在部分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汉中市为我省唯一的试点市。此项制度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目前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均进行了有益探索,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届时,我局将按照中省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此项制度在我市落地并取得实效。
您提案中提出“医保部门按病种对医疗、康复、护理相关的疾病纳入报销范围”等内容,既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去年底,经认真测算,我局出台了职工111个、居民119个按病种付费疾病定额及支付标准,将老年人常见的白内障、青光眼、大隐静脉曲张、支气管炎、肺炎、结石性胆囊炎等疾病均纳入单病种管理。在整个就医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实行最高限价收费、基金定额支付和患者限额自付的打包管理模式,有效减轻了老年患者的就医负担。
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全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我们已会同有关部门,对“医”“康”“养”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将不断扩大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的单病种付费病种,进一步完善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积极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