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自2018年起从市本级起步,各县(市、区)先后制定了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经过三年多的高效运行,切实减轻了广大公务员的就医负担,制度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渭南、汉中、商洛等兄弟地市医保局先后来安专项学习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建设工作。随着2022年1月《石泉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出台,标志着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据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公务员补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和规范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精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6月出台了《安康市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同年市级医保经办部门迅速制定了《安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规程(试行)》,保证这一民生政策的顺利落地实施。2020年6月,我市率先开通公务员住院补助系统结算,在统筹区域内的定点医院,为广大参保公务员提供“一站式”住院报销服务。对于在统筹区外就诊的参保公务员,也做到了精简程序,患者只需提供相关就医资料,填报《公务员补助申报表》,就可在医保服务窗口办理补助手续,按照“5天业务审核+3天财务支付+2天银行拨款”制度做出限时办结承诺。通过三年多的规范管理,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整体运行平稳高效,有力地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