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对构建高效便民的基层医保服务体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保制度改革部署以及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先关工作要求,围绕组织领导、服务标准、业务下沉、保障体制等四个重点方面,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安排经费预算,开展业务培训,规范镇(办)、村(社区)医保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和制度要求,下沉办理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等医保业务,10月底前实现全市县(市、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解决好业务经办服务“最后一米”问题,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