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脑卒中筛查纳入医保报销》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全面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通过系统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统筹发挥三重保障制度合力,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包括脑卒中患者在内的各类人群均可按规定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
目前对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实施上述的三重保障外,对于脑卒中患者的门诊检查等相关费用,从以下两个方面也有所安排:一是建立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按费用进行保障,目前居民医保已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保障相关检查、药品等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已完成拟稿,并进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签发程序,从明年起,全市参保职工各项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以给予50%以上的保障。同时,针对脑卒中高发的退休人群,还将给予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的双重倾斜保障。二是加强门诊慢特病保障。目前我市医保政策对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已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均按照60%的比例予以报销。近期还将按照省医保局统筹安排,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部署,进一步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最后,真诚地感谢您对我们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这项工作,与我们一道,共同办好人民满意的医保。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