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迪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医疗设备使用和辅助检查费用》的提案收悉,现将涉及医疗保障部门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全面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体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通过系统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统筹发挥三重保障制度合力,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一、关于实行阳光采购。一是中省医保部门牵头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已进入常态化阶段,目前我市已执行10批次近300个品规集采药品以及冠脉支架、人工晶体等7大类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每年减轻群众和医保基金负担超2亿元;二是省药械招采平台已于2022年7月全部迁移至新建立的全国医保结算系统,对网采管理更严格,智能审核更规范,实时监控更精准;三是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杠杆作用,持续提升护理、诊查、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持续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引导医疗机构医疗行为逐步趋于合理。随着集采工作的不断深入、信息平台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违规行为检查处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型设备和辅助检查费用还将进一步降低。
二、关于扩大医保范围、减轻看病负担。医保部门成立后,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市级统筹。一方面对原政策进行了统一,解决了政策碎片化问题;另一方面对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提高肾透析、血友病等部分特殊群体医保待遇。医用耗材中除义齿、保健按摩类等极少数特殊耗材外,其他医用耗材费用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产品单价按照不同比例支付,减少患者自付费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关于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今年以前,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分为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两个版本,政策和价格均存在差异,且县级版本执行已超10年,修订内容较多,各县区执行政策也不统一,违规收费问题颇多。针对这一状况,今年7月,经请示省医保局和市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安康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试行版),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进行了统一,全市一个版本,一个政策。在基金监管方面,全市医保系统始终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作为全局重点工作、首要任务来抓。今年以来,认真落实省局飞检移交问题线索核查,组织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飞行检查,开展全市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累计追回违规资金1685.6万元。采取“数据筛查、医院自查、重点必查、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把牢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目标任务,引入第三方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明查暗访检查,督促市县对243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日常检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家,基金监管成效明显。
感谢您对我们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这项工作,与我们一道,共同办好人民满意的医保。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