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人人关心医保、参与医保、支持医保的舆论氛围,持续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中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聚焦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和“12345”战略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参保登记、待遇保障、基金监管、支付改革、医药服务、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等方面,精准解读医保政策和经办流程,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更好地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宣传重点
(一)在参保登记方面,重点宣传缴费基数、职工退休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个人帐户管理以及新生儿、退役军人、大学生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容;
(二)在待遇保障方面,重点宣传门诊慢特病、国家谈判药品、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购药流程和报销政策等内容;
(三)在经办服务方面,重点突出“一站式”结算、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及报销政策、贯标赋码、电子医保凭证激活和使用等内容;
(四)在支付改革方面,重点宣传总额预付机制、DRG/DRP支付方式、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单病种及床日付费制度等内容;
(五)在基金监管方面,重点解读中省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欺诈骗保行为、典型案例及举报奖励政策,公开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分级分层次开展好具有医保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业务科室要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官方网站、新闻媒体以文图、视频、稿件和专栏等形式做好医保动态、典型和医保政策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通过设置政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彩页,使宣传更深入基层,更贴近群众。
(三)提升宣传效果。要围绕政策内容做好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把群众获得的权益和实惠讲明白,助推医疗保障政策落地实施。要大力宣传各级医保部门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经验和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