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转发《关于印发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
主体和服务对象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安康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