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安康作为全省第二批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地市,通过“三个一”工作措施,加快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平稳落地。
(一)搭建一个平台。按照国家、省、市医保部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安排,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安康市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分批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启动试点,2023年推进改革扩面,2024年市县区定点全覆盖,2025年底基本实现病种及医保基金全覆盖。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联系此项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医保、卫健、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市DRG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市医保局对应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公开招标确定国新健康公司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有人抓、协调有人管、事情有人干。同时我局已经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提请市政府纳入市委深改委2023年重点改革事项及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争取经费支持,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系统集成,确保按期完成我市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先行一批试点。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研,10月份印发了《关于公布我市第一批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确定汉滨、白河、旬阳等3个县区为第一批试点县区,确定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汉滨区中医医院、旬阳市人民医院、旬阳市中医医院、白河县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第一批DRG付费试点。试点医院按要求成立专班,配合提供信息数据及时开展清理,并全面完成了医保结算清单接口改造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整理上报了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历史数据、病案及结算数据,我们进行第一轮分组并反馈整改,全市病案的入组率达到了98.42%,7家医院的入组率达到99.35%,当前7家试点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量接近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和的45%,预计实际付费后医保基金支出可达统筹区住院医保基金支出30%以上,覆盖病组600个,覆盖率达95.5%以上。
(三)开展一批培训。为加快推进全市DRG付费改革工作,我们先后邀请了省级专家组及国新健康总部专业技术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7次业务培训,重点围绕DRG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DRGs病组及病例点数管理、基金结算管理案数据填报要求、诊断手术选择与填报等涉及医保DRG支付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DRG付费方式工作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及实操讲解。组织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下沉一线,深入汉滨、旬阳、白河7各试点定点机构采取“面对面”座谈交流培训方式,现场解决结算清单数据上传、病案规范填写等问题30余个。通过全覆盖、高质量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对DRG付费制度的认识,为我市全面推进DRG付费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