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要闻动态> 今日要闻>正文详情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召开DRG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12-20 11:04 作者:杨庶弘 文章来源:市医保局

12月20日上午,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召开DRG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培训会议。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邝贤君同志出席并讲话,市医保局改革专班组长、副组长,试点县区及定点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邝贤君指出,DRG付费是当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是行业内公认的最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的一种方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标,就是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和相应的治理体系,改造医药领域逐利的体制机制,改变因此产生的过度医疗、过度用药和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等问题,使财政投入和医保基金支出,能够更加高效地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医务人员的正向激励。

邝贤君强调,安康作为全省第二批DRG/DI P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市,责任重大,要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要求,梯次推进我市DRG付费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对DRG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听取医疗机构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引导医疗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改革,改进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推动全市医保改革健康发展。

邝贤君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要以DRG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明确、完善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快建立DRG的组织架构,不断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现代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抓好病案质量,强化成本核算管控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经济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支付改革协议,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加强医护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使DRG付费改革引领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级医保部门要围绕不合理诊疗收费、分解住院、升级诊断、病案首页填写不规范、挂名(床)住院、推诿病患、提高自费比例等违规行为开展DRG执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做好DRG付费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全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整体向更高水平迈进。

          会上第三方服务公司还对基准点数与医保服务及DRG支付方式改革补充协议进行了讨论培训。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