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乡村医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政府引导、村办镇管、社会共建、群众共享、平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再减轻就医自负费用负担20%左右,有效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探出一条新路子。
一、“三线联动”广泛动员奠基础。一是以会代训统一思想。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院落会、外出创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宣传医疗互助政策,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二是上门宣传深入人心。积极张贴宣传标语、组织慈善募捐活动、印制发放《告全体村民书》《给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的倡议书》。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治理网格员等深入每户村民家中详细宣讲,做到群众对医疗互助的益处、政策和程序明明白白。三是网络宣传加强效果。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渠道,有效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实现宣传全覆盖。
二、“三点融合”拓宽渠道筹资金。经过县医疗保障局科学测算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资金缴费标准为8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资金筹措按照“共建共享”原则,通过“村(居)民出一点、社会各界及村级集体经济扶持一点、政府适当资助一点”,按照3:4:1的比例进行筹集。其中,社会各界捐助部分由本村创业成功人士、本村企业、帮扶单位出资,政府资助部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筹集,村民自愿参加。截至2022年8月底,全县参加医疗互助11.7万人、参加率92.8%,共计筹资957.9万元,其中群众筹资351.9万元,社会筹资资金469.2万元。
三、“三个精准”科学管理求实效。一是精准政策标准。确定按病种救助的方式,将救助对象精准到单病种,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实行按病种定额补助,依照国家卫健委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细分为1539个病种,覆盖所有因疾病和伤害住院的病例。二是精准救助标准。通过精准测算,确定各病种的救助标准,采用“同样病种同样补、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补助原则,体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的健康医疗导向,实现“只补助合理费用,不补助过度消费”,有效抑制过度医疗、高消费医疗,有力促进基层分级诊疗。三是精准管理方式。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实施统一服务。借助“互联网+”医疗互助模式,通过县医疗保障局指导,由各镇管理员在系统中导入人员信息和年度人均补助支出预算金额,“一键生成”本镇的年度按病种补助方案。群众出院后,只要通过手机APP上传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基本医保结算单三份资料,平台迅速精准认定病种,对照各镇补助方案,自动生成补助金额,以短信形式回传给群众手机及各镇管理员,各镇每月从系统上打印补助清单,补助资金由镇财政直接兑付到户,实现补助报销全流程电子化,使申报程序、兑现过程更加科学简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截至2022年底,全县已兑付到位补助资金1211人次165.6万元,平均补助金额占个人自负费用24.69%。
四、“三面强化”提升保障守底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下设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专项工作组,由县医疗保障局具体拟文,印发《岚皋县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责任细化分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有序有效。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各镇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基金,均由各镇专户储存、专款使用,全部用于群众医疗补助,支出公开透明。各镇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负责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和补助结报。资金使用全程接受财政、审计和村民的监督,年度互助资金如有结余,则自动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基金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得更牢、用得更实。三是强化补助水平。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在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探索一条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岚皋县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规定,群众单次住院个人自负金额≥1500元,即可享受补助,每次最少300元,最高6万元,每年个人累计不超过1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互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益补充,减少患病群众家庭支出,让群众看得起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