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门诊急救怎么报销 | ||||
建议人 | 婵 | 发布时间 | 2023-03-31 | ||
留言内容 | 家里长辈因为脑出血由120送到医院,因为其他疾病(肝癌晚期)家属放弃抢救,但有生命体征,住到医院急诊科的,请问这种情况怎样报销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3-04-10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婵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因急诊急救72小时内转入住院后,急诊急救时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支付。
(二)参保人因急诊急救72小时内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其政策范围内费用按转入医院、转出医院住院标准分别支付。
(三)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过程中死亡的,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该院住院支付标准支付。
(四)参保人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超过72小时仍未转入住院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支付,其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感谢您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