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要闻动态> 工作动态>正文详情

岚皋县医保局:召开门诊统筹管理补充协议签订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会

发布时间:2023-04-12 11:46 作者:何雅兰 文章来源:岚皋县医保局

为加快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4月11日下午,岚皋县医保局组织召开门诊统筹管理补充协议签订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会。

会上,县医保局集中通报了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就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零售药店提出了“三个强化”。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强化基础管理、强化制度意识、强化协议管理,并不断围绕“三个强化”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规范医保报销工作,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度。会议还对门诊统筹管理补充协议进行了解读,与定点零售药店负责同志展开集中谈判,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会议强调,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和医保系统“三个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县医保局将定期开展医保基金及医药服务检查工作,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服务主体,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职工门诊统筹管理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扩大医药服务供给,更好提升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效能。同时自觉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减轻患者医疗费用支出,维护国家医保基金安全。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