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安康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医保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省医保局工作安排,大力宣传我市“三个年”活动的医保改革成果,深入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和惠民举措,讲好医保故事,助力医保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综合性宣传。
1.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全年)
2.“三个年”活动的医保改革成果。(全年)
3.在安康广播电台开设“安康医保·幸福安康”专栏,面向社会科普解读医保政策、业务办理、基金监管等内容。(每月举办两期)
4.以小切口开展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年)
5.局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全年)
6.廉政教育宣传月、保密宣传教育月、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知识产权等活动。(全年)
7.承担的中心工作、试点任务、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全年)
8.全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相关宣传。(全年)
9.医保相关新闻发布会报道。(发布会后)
10.医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全年)
市局责任科室:政办科、综合科及相关科按职责负责
(二)待遇保障政策。
1.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门诊慢特病等政策支付标准、注意事项等。(全年)
2.防止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全年)
3.全民健康保参保动员、政策制度和典型案例等。(全年)
4.DRG支付方式改革。(全年)
5.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十一月)
市局责任科室:改革办、商保办、待遇保障科、职工医保科、居民医保科、参保登记科按职责负责
(三)医保基金监管。
1.打击欺诈骗保。(全年)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医保法治宣传。(全年)
3.基金监管机制宣传月活动。(四月)
4.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有关工作。(六月)
5.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有关文件宣传解读。(六月)
6.《“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实施情况。(十月)
市局责任科室:法监科、内控稽核科按职责负责
(四)价格招采改革。
1.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全年)
2.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工作。(全年)
3.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五月)
4.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十一月)
市局责任科室:待遇保障科、居民医保科、信息科按职责负责
(五)医保公共服务。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年)
2.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全年)
3.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优秀典型案例。(十二月)
4.医保新信息平台使用、“三电子两支付”建设推广、贯标工作。(全年)
5.参保缴费、稽核内审、协议定点、刷卡对账等业务经办工作。(全年)
市局责任科室:经办处各科按职责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医保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准宣传方向,坚持公开透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谋划宣传报道选题,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向市局官方网站全年投稿各县(市、区)医保局不少于12篇、安康高新区卫健医保局和恒口示范区卫健局不少于6篇。市局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撰写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全年在各类媒体投稿(“安康医保·幸福安康”专栏)不少于4篇(次)。
(二)凝聚宣传合力。切实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功能,对重要主题进行集中宣传,形成宣传合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增强医保系统宣传能力,综合开展好医保新闻宣传工作。
(三)落实宣传制度。严格落实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等制度要求,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安康医保·幸福安康”专栏等形式,全面解读社会普遍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扩大宣传成效。加强舆情监测,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及时化解重大负面舆情。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