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市医保局反馈我县七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数据及违规问题,岚皋县医保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迅速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展开核查工作。
面对违规问题,岚皋县医保局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守“守好人民看病钱”的工作初心,对照市局反馈的交办问题,认真梳理违规数据,迅速向涉及医疗机构下达违规资金收缴函,要求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并限时将违规资金上缴至岚皋县医保局指定账户。
同时由责任组长带队,组织信息稽核股、业务股、经办股骨干组成核查小组,对涉及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一是通过提取医疗机构相关病历,对市局飞检专项检查反馈数据进行核查;二是到医疗机构各科室现场检查运行病历、询问患者,进一步了解其诊疗服务是否规范。专项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及时召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处理协商会,会上通报了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的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要求医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迅速退回不合理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照协议规定上缴违约金。
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追回医疗机构不合理使用的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共计1996593.62元,在此基础上,制定《岚皋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范围及内容,要求县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对照问题清单,自查整改,及时查漏补缺,织密医保基金监管防线。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后期,岚皋县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四合理”的监管,持续重拳打击欺诈骗保不手软,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在新征程上奋力书写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