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局属单位、各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公文文稿质量,促进信息发布和公文文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文件内容和信息质量的审核管理,现就全面实行文稿“三审三校”制度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拟在门户网站、新媒体、出版物等各类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正式文件印发的各类材料、文件等内容,都要严格执行文稿“三审三校”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严格履行“三审”。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医保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负责。初审人在审读全部文稿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角度对文稿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要求进行审核,严格把好文稿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文稿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起草的,由科室(单位)内其他人员初审。
2.复审环节。由政办科负责人负责。复审环节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文稿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文稿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提请专项审核;对文稿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基金财务科、内控稽核科进行专项审核;对文稿涉及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由法监科进行法规性审查;也可根据内容,提请其它科室(单位)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局领导负责。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文稿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宣传稿件一般类由局分管领导终审,全局性、综合类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终审。涉省市领导的相关信息,需所涉及领导本人同意。局属单位科室(单位)承办的,应先提请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按程序提请局领导审核。
(二)认真执行“三校”。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检查、发布或印发报送前的文稿通读、检查,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重要材料报送、重要文件印发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校对环节与审核环节统筹进行。
1.一校环节。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检查文稿格式、内容安排、引用内容、文字标点等内容,重点校对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文件处理等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引用内容是否规范,文字标点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起草的,由科室(单位)内其他人员一校。
2.二校环节。由政办科负责人负责。主要检查是否符合行文要求,内容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公文要求,语言表述是否规范,行文规则是否正确,发文范围是否妥当,使用文件类型是否规范。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判断时,必须向对应的保密、网信等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通过。
3.三校环节。由终审环节分管领导负责。信息最终发布人员或公文平台操作人员负责完整留档审校单。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规范、发文范围、文体文号、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内容。
三、有关要求
1. 认真审核。严格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定,严格执行“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不规范表述、政策冲突、自相矛盾等现象,确保发布信息、文稿发送的规范性、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规范程序。承办人员按程序亲自送审送校,认真听取并正确采纳反馈的意见建议。注重审校时效,原则上即来即审,因事不在岗时,可以经沟通同意后,事后补签。宣传稿类程序:承办人员起草→初审(一校)→复审(二校)→终审(三校);文件材料类程序:承办人员起草→初审(一校)→复审(二校、规范审查、数据核准、定密等)→终审(三校)(局领导终审)。
3.严格纪律。严格落实文稿“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准发布或者报送印发。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行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公开。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