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划计划>正文详情

安康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23 11:14 文章来源:市医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意见》(陕医保发〔2021〕78 号),持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医保成果,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提高全民参保意识,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的目标,促进参保工作稳健开展,不断扩大全民参保覆盖面,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保持在97%以上。

    二、活动主题

    全民医保手牵手 医保护航心连心

    三、活动时间

    将今年的9月确定为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而后转入常态化宣传阶段。

    四、宣传内容

    主要围绕五个方面进行推广宣传:一是基本医保参保政策;二是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三是困难人员、大学生、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四是年度待遇政策调整要点;五是不参保给个人、家庭带来经济财产损失的风险。

    五、宣传方式

    各级医保部门应创新宣传途径,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推广效果。

    (一)线上宣传

    1.广电融媒体宣传。各级医保部门应组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2023年省基本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同时将新闻制作成视频在医保经办大厅窗口等场所循环播放,通过广播多频次播放安康基本医保政策解读,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2.政务、官方微信号宣传。各级医保部门应通过单位官方微信号宣发推文等进行宣传;通过医保视频号播放基本医保政策宣传视传频,开展广泛全民宣传。

    3.电讯运营商宣传。各级医保部门可通过电讯运营商全量发送全民参保进行短信触达,同时各通信运营商开展线上专属海报宣传、APP 开屏弹窗、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图文推送等。

    4.银行网点宣传。通过银行APP开屏弹窗、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图文视频推送、微信小程序跳转投保链接等形式进行宣传。

    5.借助“医保好声音”同步宣传。根据全国医保系统开展的“医保好声音”系列宣传大赛,同步进行宣传推广,为大赛的举办造势,同时通过医保系统官微、视频号、抖音号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

    (二)线下宣传

    1.定点平台宣传。在各级医保经办大厅、两定医药机构、电信运营商线下网点、银行等场所,在相应柜面、窗口放置基本医保政策宣传的折页、海报、易拉宝等宣传材料,以及通过LED显示屏滚屏播出政策宣传片,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2.流动服务宣传。一是各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扶贫、医院开展义诊等时机,依托社区、村镇卫生组织,分组、分批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工厂、进学校、进医药机构、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六进”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城乡居民医保的网格化地推人员,走村入户,给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发放文本材料,开展宣传动员。三是在各征缴社区、镇街、农村村委等地设置政策宣传点、通过镇村大喇叭、微信工作群宣传,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保意愿。四是灵活鼓励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宣传工作。

    六、集中宣传月的组织实施

    今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制定宣传方案(2023年9月上旬)。各县(市、区)医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基本医保参保目标及具体实施举措,积极部署,做实做细宣传推广工作。

    (二)开展启动仪式(2023年9月中旬)。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参保扩面集中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宣传推广(2023年10月)。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注意收集集中宣传推广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工作总结,积极互学互鉴。各县(市、区)医保局请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医保经办处居民医保科,居民医保科总结后上报省局(联系电话:3220816)。

    七、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稳定参保率是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医保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推进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协同做好参保缴费、资金拨付、待遇保障、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参保任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宣传。各县(市、区)医保局要针对不同人群细化宣传推广内容,积极宣传困难人群、大学生、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针对年度缴费政策的调整,五级经办人员要下乡、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走访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回应参保群众对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问题的关切,做好耐心细致解读,不断提升群众对基本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三)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各县(市、区)医保局在宣传推广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互相借鉴,不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