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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报销起付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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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主题 关于医保报销起付线的问题
建议人 刘** 发布时间 2023-12-24
留言内容 你好,请问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在西安住院化疗,第一次起付线2000元,已办理结算,第二次还是有起付线,参考政策,参保居民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精神疾病,一个待遇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计算1次起付线。请问第一次有起付线,第二次结算时还有起付线,如何申请退费或者反结算呢?
办理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时间:2023-12-28
回复内容 管理员回复:

刘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精神疾病,一个待遇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我局建议您致电或持第二次住院结算单回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查询。如确实计入第二次结算起付线,可由参保地医保局同医院进行沟通,办理退费、重新结算。

特此回复

各县区经办服务联系电话:

汉滨区:8997624    平利县:8410379

汉阴县:5274802    镇坪县:8826037

旬阳市:7208815    宁陕县:8299805

石泉县:4312942    白河县:7096631

紫阳县:4411124    恒口示范区:3610181

岚皋县:2515039    高新区:8180856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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