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关于医保报销起付线的问题 | ||||
建议人 | 刘** | 发布时间 | 2023-12-24 | ||
留言内容 | 你好,请问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在西安住院化疗,第一次起付线2000元,已办理结算,第二次还是有起付线,参考政策,参保居民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精神疾病,一个待遇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计算1次起付线。请问第一次有起付线,第二次结算时还有起付线,如何申请退费或者反结算呢?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3-12-28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刘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精神疾病,一个待遇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我局建议您致电或持第二次住院结算单回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查询。如确实计入第二次结算起付线,可由参保地医保局同医院进行沟通,办理退费、重新结算。
特此回复
各县区经办服务联系电话:
汉滨区:8997624 平利县:8410379
汉阴县:5274802 镇坪县:8826037
旬阳市:7208815 宁陕县:8299805
石泉县:4312942 白河县:7096631
紫阳县:4411124 恒口示范区:3610181
岚皋县:2515039 高新区:8180856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