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彬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于2020年2月下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近年来,全国多地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全国24个省49个市开展试点工作,汉中市是我省唯一确定的试点市。因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管理链条、管理环节、保障内容上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保障功能通过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拓展无法实现,因此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以试点的形式推进,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同时,《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在我省医疗保障局、省发改委印发的《陕西省“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十四五”期间,省医保局是以稳步推进汉中市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工作为主要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开展前的准备工作,主动加强部门协调和前期调研,及时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我市早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届时,我们将充分吸收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努力把安康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做实做好,让社会各界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