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互动交流> 建议提案> 政协提案>正文详情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01 15:50 文章来源:市医保局

乔永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提升我市慢病防治能力的建议》(2024年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以及对与《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提升我市慢病防治能力的建议的提案。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和滥用,提升医保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当前慢特病监管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医保部门已与2893家医药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其中医疗机构150家,零售药店827家,诊所及村(社区)服务机构1721家,目前已开通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1013家。慢特病病种由原来的16种增加至54种,最高报销额度由原本定额1000元增长至最高70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本60%增长至最高90%。

    二、当前监管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我们修改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按事权原则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每半年对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履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现场检查,年终考核全覆盖。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数据分析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工作,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防范基金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二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监控。开展门诊慢特病智能管理试点,提高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门诊慢特病监管效能。定期组织定点机构开展协议协商谈判,严防利用“自主定价”套取医保改革红利,督促各定点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通过搭建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和风险点。同时,我们也在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同时,我们还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及时发布医保政策、监管成果和典型案例等信息,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医保基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违反医保基金使用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罚款、暂停结算、解除协议等处罚,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医保基金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全市医保结算系统的监管工作,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的功能,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和分析能力,以便更精确地监控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三是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我们将积极改进医保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提高报销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总之,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医保工作的发展和创新,为广大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1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