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乾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第 1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助力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引导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我们主要从药品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定点、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医药医保管理入手,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支持中医药使用。全市1323 个中成药(含民族药93个)、67个协议期内中成药谈判药品、892个中药饮片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中医医院平肝活血合剂、清润明目散等28个院内制剂获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市首批遴选4个中医住院优势病种,实行中医特色支付政策。二是支持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全市10所中医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的中医科及提供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均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三是支持中医服务价格不断调整。将中医特色优势突出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15%。理顺基层医疗机构检验、诊疗、康复、中医等1281项医疗,由原来二级医院价格的75%提高到80%。四是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卫健部门判定为“紧密型”并实质运行的县域内医共体,实施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对由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可予以适当政策倾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目前,我市石泉县、汉阴县、平利县、宁陕县均已实行县域内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您提出的支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也是我们医保工作努力的方向。一是对于调整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优惠政策,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把声光电磁热等理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结合基金运行情况,制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如体现中医住院优势病种的缺血性中风、腰椎间盘突出症、肺瘴(肺热病)纳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体系中,适当提高病组点数,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医治疗。同时,我们将按照中省规定,认真测算中医药医保支付占比,适时调整中医报销比例。二是关于加大中医药发展的财政投入,特别是镇村两级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应该给予专项资金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力争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三是完善中医服务体系,组织县级中医医共体,做大做强县级中医院,带动镇村两级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我们将按照安康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结合医保职能,从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制度和利益调控机制,发挥医保支付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增强县域医共体整体发展活力,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进医保制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