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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这几个重点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24-07-23 17:00 文章来源:市医保局

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2.0版分组方案有关情况,这几个重点值得关注。

关注一:病组数量变化。DRG(2.0 版)分组方案 ADRG 从 376 组升级至409组。DRG从628组升级至634组,其中 251 个外科手术组,57 个非手术室操作组及 326 个内科诊疗组。

关注二:新版分组方案落地时间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

关注三:结合实际调整本地分组。在确保DRG核心分组和DIP病种库分组规则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本地细分组和病种,也可直接使用2.0版分组

关注四:用好特病单议机制。各医疗机构每月申报特病单议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

关注五:明确年(月)度基金清(结)算时限。要求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一年度基金清算费用结算时间原则上自申报截止次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关注六:明确绩效考核部分内容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

关注七:鼓励利用基金预付制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基金预付要向与医保有长期合作、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以及在医保政策落地、发动居民参保、协助打击欺诈骗保、全面采集上报药品耗材追溯码等方面表现较好的机构倾斜。

关注八:探索异地就医DRG付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省内异地就医实行DRG/DIP付费,参照就医地的付费方式和标准进行管理,逐步研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按DRG/DIP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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