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2.0版分组方案有关情况,这几个重点值得关注。
关注一:病组数量变化。DRG(2.0 版)分组方案 ADRG 从 376 组升级至409组。DRG从628组升级至634组,其中 251 个外科手术组,57 个非手术室操作组及 326 个内科诊疗组。
关注二:新版分组方案落地时间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
关注三:结合实际调整本地分组。在确保DRG核心分组和DIP病种库分组规则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本地细分组和病种,也可直接使用2.0版分组。
关注四:用好特病单议机制。各医疗机构每月申报特病单议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
关注五:明确年(月)度基金清(结)算时限。要求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一年度基金清算;月度费用结算时间原则上自申报截止次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关注六:明确绩效考核部分内容。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
关注七:鼓励利用基金预付制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基金预付要向与医保有长期合作、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以及在医保政策落地、发动居民参保、协助打击欺诈骗保、全面采集上报药品耗材追溯码等方面表现较好的机构倾斜。
关注八:探索异地就医DRG付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省内异地就医实行DRG/DIP付费,参照就医地的付费方式和标准进行管理,逐步研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按DRG/DIP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