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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申报

建议信息
建议主题 慢性病申报
建议人 孙** 发布时间 2024-07-25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市消防支队退役干部,长期居住西安,身患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在现交大二附院住院治疗,想申请办理慢性病,不知如何办理,请回复。谢谢!

       

办理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时间:2024-07-31
回复内容 管理员回复:

网站留言人孙先生:

根据我市现行门诊慢特病政策相关规定,门诊慢特病鉴定由受委托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受理鉴定,参保职工到医院医保办窗口现场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等身份证明及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近两年住院病历(未住院的提供近两年两次以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经过医院审查,2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病种认定通过后次月开始享受门诊慢特病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915-322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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