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要闻动态> 今日要闻>正文详情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9-29 15:23 文章来源: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

    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国家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是为了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就医,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参加基本医保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我国居民医保优势很多,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成本低。我国居民医保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平均每天1.1元,每月30多元,群众能用低成本获取对自己健康的保障。

    补助面广所有参保群众都能享受国家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参保是自己交小头,国家补大头,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涨到670元,每年财政补助达到6000多亿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国家还资助参保,每年超过8000万人。

    抵御疾病风险有优势2023年参保居民医保人员平均住院率20.7%,而2023年全国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12765元、6205元、2943元,报销金额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6648元、3994元、2172元,居民平均报销金额为4437元,10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加起来都不及一次住院报销费用。

    综合保障有优势参加居民医保后不仅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住院报销,还能同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因大病住院无需申请自动报销,所以很多居民有收益却没感觉,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基本医保服务好除特殊情况外,参保人无需拿着一堆票据来回奔波进行手工报销,在定点医药机构可以享受直接结算的便捷,还可异地就医,只需线上或线下提前备案,即可在外地就医直接结算。而且越来越多的城市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大家可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为什么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需要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目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

    医疗费用在增长。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医药费用年增幅在8%左右,2021年与2011年相比,全国次均住院费用由6632元上涨到11003元,十年间涨幅约66%;全国次均门诊费用由180元上涨到329元,涨幅约83%;全国人均就诊次数由4.7次提高到6.0次,增幅约28%。

    医保待遇水平在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医药、新技术广泛应用,目录等医保报销范围不断扩大,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如果居民医保缴费不增加,还维持在原来的缴费水平,医保基金就会不可持续,新技术、新药品就无法纳入医保报销,群众就医就无法有效保障。只有在每年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今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增加幅度首次低于财政补助增加幅度。年度增幅5.3%,与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相比,增幅明显下降。

    三、每年增长的居民医保费都用在哪些方面?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增长的医保费全部都用于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居民缴纳的医保费完完全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用于扩大参保居民的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扩大医保目录就是增加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品种等。医保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进步,每年都把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可以报销了,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过去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而现在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年增加100多种,2023年达到3088种。

    用于提高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保大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用,现在不断向门诊保障延伸。过去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只有重症患者并达到门诊慢性病标准的才能医保报销,现在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023年,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支出达到了1870.72亿元。

    用于提升参保居民的异地就医便捷性。过去参保居民离开本县看病就医,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备案,否则医保无法报销。现在多数省份已经放开了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越来越方便。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