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正文内容

生育津贴问题

建议信息
建议主题 生育津贴问题
建议人 游客 发布时间 2024-11-16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生孩子时生育保险交了十个月未交满十二个月,现在已交满十二个月,能不能申请生育津贴?
办理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时间:2024-11-16
回复内容 管理员回复:按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时,个人连续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不享受生育津贴报销。
评价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