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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医疗转移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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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主题 安康市医疗转移政策问题
建议人 郑** 发布时间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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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目前的转移政策,员工在企业到龄员工,如不在企业办理医疗退休,只能转移出去交居民医保或农合,无法转移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如要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则需要到龄前一年内转出。

参照陕西其他地市医疗转移政策,员工到龄后,如不在单位办理医疗退休,可根据员工自身需要,选择转移为灵活就业、居民医保或农合缴费,转移灵活就业后员工也可根据自身需要一次性补费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

目前安康医疗转移政策不具有灵活性,员工在企业工作,到龄之前因企业具有缴纳职工医疗的义务,员工不愿意转出缴纳灵活就业,等到龄需要转出缴纳灵活就业医疗时,则无法办理,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一定的困扰。建议是否能就医疗转移政策进行优化?

办理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时间:2025-01-17
回复内容 管理员回复:

你好: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条件之一就是未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

     二、如果在企业办理退休后,仍可以由原单位代申报医保并参加职工医保。

             具体可以咨询参保登记科:322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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