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灵活就业医保缴纳几点问题求解 | ||||
建议人 | 李** | 发布时间 | 2025-01-23 | ||
留言内容 |
我们原来缴纳的是职工医保,后来因为国家政策问题,企业关停,医保暂时挂靠在旬阳市创业中心,现因为医保缴纳政策变动,创业中心不愿意我们挂靠,现在想自己缴纳灵活就业医保。有几点政策在当地医保部门没有得到清晰解答,故求助贵局: 1,现在自己交灵活就业医保,有等待期吗?2,缴费年限能与原来职工医保年限合并吗?3,职工医保现在有男职工30年的规定,灵活就业也可以吗?4,退休后灵活就业医保缴纳详细规定是什么,到底要交多少?能举例说明吗? 马上今年元月医保缴费就已经结束了,事关我们几十人看病就医问题,期待贵局详细政策解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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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1-26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咨询灵活就业医保缴纳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1、转移参保身份过程中没有中断缴费,或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补齐中断期缴费,参保关系和医保待遇享受没有等待期。
2、由职工医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可以按规定合并计入参保年限。
3、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实际连续缴费15年且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考本条政策。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和实际连续缴费年限达到本统筹区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个人全年养老金*1%)和大病统筹基金(96元)部分费用。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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