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4月22日市委编办室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主要职责:协助机关承办全市医保基金预决算审核汇总、基金运行分析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市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划拨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市医保领域举报投诉业务受理工作;承担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应用、维护和医保信息数据安全保障、风险防范业务;指导县(市、区)医保基金监控等信息化业务工作。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