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报销 | ||||
建议人 | 王 | 发布时间 | 2025-02-20 | ||
留言内容 | 你好,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属于乙类药物,为什么不给报销呢?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3-05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王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属于乙类报销项目。在你上次门诊慢特病就医中未报销的原因,是由于您还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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