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3日,通过安康市医保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征集对《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止公示期结束,收到建议1条,主要涉及提高门诊统筹标准、降低住院标准。针对此条建议,我局认真研判,对办法正文暂未做修改。其主要原因是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状况,参考我市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年度救助等政策规定,暂不适宜调整。
特此说明。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