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职工医保连续缴纳,没有断保,却无法报销 | ||||
建议人 | 左** | 发布时间 | 2025-04-18 | ||
留言内容 | 本人因工作需要,今年2月底从湖北调回安康工作,湖北那边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在二月份给我办理了停保,安康这边调入单位三月初给我进行了医保新增,三月底因生娃入院生产后进行医保报销,医院显示医保无法使用,电话致电贵单位,给我解释的是新增人员三十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无法进行报销。对于我来说,不管是在湖北还是安康,医保一直都在交,也没有断档过,突然因生产后报销,却无法使用,对于交了这么多年职工医保的普通干部职工来说,不合理,也不公平。希望贵单位考虑实际,因人因事酌情考虑实际情况,给我一个合理答复。感谢🙏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5-09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自2018年7月至2025年2月在十堰市市本级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025年3月在我市参加市级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状态正常。按照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政策规定,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业务咨询电话:0915-32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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