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报销等事宜的咨询 | ||||
建议人 | 李** | 发布时间 | 2025-05-11 | ||
留言内容 |
你好,首先感谢贵局在推进安康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所做出的努力。 我家里父母皆是农村人,我长年在外工作。前几年了解到他们一直在缴纳“新合疗”,但是他们对于缴纳后能够享受到何种福利和保障了解不多,只知道住院可以报销多少比例。(农村人一般小病不肯花钱,直到熬成大病才住院,所以才了解住院报销)。作为子女,自己缴纳了职工医保,知道门诊、买药、住院等都可以享受国家医保政策,不管是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还是个人医保账户报销,这样才可以做到看病就医无后顾之忧。但是对于父母享有的医保确不了解,感到惭愧。 通过浏览本网站,我了解到“自2020年起,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请问在哪里可以查阅到我市最新实行的医保政策,如何才能知道医保怎么交、交多少、怎么报销、在哪里报销、可以报销多少这样简单直接的信息? 也有一则建议:建议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城里农民工等人群的医保宣传,简单直接告诉他们我市医保的基本信息,解决他们基本的就医难题,防止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导致小病得不到保障而碍成大病的情况(住院人群增多也会给我市医疗资源带来压力)。 医保涉及人民切身根本利益,再次感谢贵局的付出和努力,祝好。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5-28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就您关心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原则上每年9月份-12月20日为城乡居民参保集中缴费期,缴费标准及时公布,缴费方式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如微信、支付定,线下缴费可在税务大厅、银行等)参保缴费,请您及时关注安康市医保局网站、参保地等媒体信息。
2.关于医保待遇政策。市医保局网站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公布,(https://ybj.ankang.gov.cn/Content-2434124.html)
具体信息也可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咨询电话如下:
安康市本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3221585、0915-8883900
汉滨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8997624、0915-8997625
旬阳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7208996、0915-7217081
汉阴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5215732、0915-5219700
石泉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6313345、0915-6312942
宁陕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6828033、0915-6828077
紫阳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4411124、0915-4429852
岚皋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2511521、0915-2529399
平利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8410379、0915-8412116
镇坪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8820010、0915-8820080
白河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7086630、0915-7086631
安康高新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3027560、0915-8180858
恒口示范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0915-3616613、0915-3610181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局工作的长期关注和认可,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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