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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12-16 14:19 文章来源:

全市各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是医疗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保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医保基金是广大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在此医保部门郑重提醒

要严守定点服务协议。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珍惜医保服务资格,规范提供医药服务,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不滥用、不套用、不冒用、不突击使用医保基金,切实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不得以“医保政策规定”等任何医保政策限制为由强制要求参保人出院、转院、自费住院。不得错误宣传“门诊统筹不用,年底额度将清零”,诱导参保人集中突击使用医保基金。积极落实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做到“应扫必扫”,确保追溯码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要维护良好行业生态。在使用医保基金过程中做到“十严禁”:严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严禁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严禁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严禁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严禁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严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严禁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严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严禁发生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要自觉促进行业自律,深刻认识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以及所面临的法律法规后果,持续净化医药环境。

要崇尚诚信经营服务。经常性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公平竞争的行业市场环境。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诚信教育,筑牢诚信行医理念,自觉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定点零售药店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既要尊重市场机制,又要坚持承担好定点零售药店属性,加强自律并保持药品价格在一定时期的稳定。

特别提醒广大定点医药机构,一旦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医保部门将给予协议处理、行政处罚,达到规定数额或涉嫌欺诈骗保的,将启动行刑行纪衔接,追究法律责任,移送纪检部门追究相关机构公职人员的管理与履职责任。

医保基金一分一厘来之不易,让我们携手共进、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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